一、复试人员:教育硕士、法律硕士、工程硕士及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。

二、复试划线原则

1.法律硕士:联考总分不低于187分,英语单科不低于20分。

2.工程硕士:有学士学位考生 GCT不低于172分;无学士学位考生GCT不低于192分。

3.教育硕士:学科教学(英语)两门联考总分不低于150分、学科教学(生物)不低于148分,其他专业领域不低于149分。

4.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:无须初试,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参加复试。

三、复试时间及地点:

1.复试时间为117-18日,考生于117上午10时前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、办理报到手续。

2.复试地点:瑶湖校区各有关学院。

四、复试内容及录取原则:

1.法律硕士:面试100分、政治理论100分(开卷笔试),等额复试,复试合格即录取。

2.工程硕士:专业测试100分(笔试)、综合面试100分,差额复试,按总成绩(初试+复试)自高到低录取前20名。

3.教育硕士:专业笔试100分、面试100分、政治理论100分(开卷笔试),等额复试,复试合格即录取。

4.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:专业笔试100分、面试100分、政治理论100分(开卷笔试),差额复试,按复试成绩自高到低录取前60名。

政治理论测试由研究生院在117日上午10:30——11:30统一组织,成绩作为录取参考,不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
在职硕士政治考试大纲.doc

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通知书.doc

2014年教育硕士复试通知书.doc

2014年工程硕士复试通知书.doc

2014年法律硕士复试通知书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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